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为其“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项目”采购“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网络信息化系统II期建设”,诚邀对本项目感兴趣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报价和实施整体方案。
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网络信息化系统II期建设,详见附件URS要求。
2、报价范围:不高于95万。
3、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交付。
4、采购政策符合性要求:本项采购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1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且能提供上海本地化服务;
3、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同类型服务的应用业绩,并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认真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项目验收要求等,并按照要求提供定制服务参加竞标;一旦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需按照附件URS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硬件和软件及相关服务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工费、软件系统测试、安全测评及其他相关维护等。完成项目过程所需的材料、工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且包括在报价内;
3、招标人在附件URS中提出的标准以及参照技术参数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和排他性,投标人在投标时可选用其他替代标准、技术参数,但这些替代要在不影响功能实现的前提下,并在可接受范围内接受偏离;
4、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技术方案等;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袋内,密封处盖公章;
5、投标人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因上述信息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此公告。
联系人 |
于老师(URS) |
夏老师(报价文件递交) |
电话 |
50800300*311 |
50800300*377 |
电子邮箱 |
yulh@biopharm.sh.cn;rainshery@163.com(抄送)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张江李时珍路288号 |
|
312室 |
201室 |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0日
4 URS-2022-01-10 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功能型平台网络信息化系统II期建设(YU-LI-V4-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