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微贷通贷款申请

贷款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本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支持对象

凡符合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范畴的本市小微企业(含内资或外资企业),优先支持主要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保费

1、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50-200万元;
2、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信贷业务的风险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市场平均水平;
3、贷款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4、担保/保险费为贷款本息和的2.5%;
5、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贷款基本准入条件

1、企业经营正常,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实际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经营者至少具有三年以上的相关行业经验;
2、原则上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1000万元以下且有符合要求的订单;
3、贷款用途明确、符合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相关管理规定;
4、贷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
5、企业贷前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6、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配偶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登录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网上填写《贷款申请意向书》并打印;
2、向所属科技金融服务站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贷通贷款申请书》一份及相关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见申请书,未办理贷款卡的企业可于放款前补办);
3、科技金融服务站形式审查;
4、科技金融服务站为企业选择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企业向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分别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微贷通贷款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见申请书)一份和两份;
5、科技金融服务站或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进行企业调查;
6、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分别审核;
7、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备案推荐;
8、银行审批;
9、担保/保险公司核保;
10、银行放款。

贷款所需资料

1、 贷款申请书(在线填报并打印形成的标准格式文本一式四份);
2、 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下同);
3、 法人代表及核心股东身份证;
4、 近三年及当期纳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 公司章程;
6、 科技资质证书或知识产权证书;
7、 本年度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
8、 公司介绍或宣传材料(若无可免);
9、 其他有助于贷款申请的证明材料(若无可免)。
所有材料需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处需盖法人章或者法人签字

合作金融机构

1、 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江苏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上银村镇银行、宁波银行、松江民生村镇银行、建设银行、浦东恒通村镇银行、华夏银行等及其下属部分支行
2、担保公司:上海创业接力担保公司、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保险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各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