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针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上海服务站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对本项目感兴趣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报价和实施整体方案。
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上海服务站功能提升建设,详见附件URS。
2、报价范围:不高于98万。
3、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交付。
4、采购政策符合性要求:本项采购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
5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1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且能提供上海本地化服务。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认真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和项目要求等,并按照要求提供定制服务。一旦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需按照URS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工费及其他相关维护等。完成项目过程所需的材料、工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且包括在报价内。
3、招标人在URS中提出的标准以及参照技术参数等仅起说明作用,没有任何限制性和排他性。投标人在不影响交付服务的前提下,可选用其他替代标准和技术参数。
4、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服务方案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须编制目录和页码,采用A4纸单面打印、胶钉。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以及“开标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在密封处盖公章。
5、投标人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投标服务的参数等相关信息,因上述信息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承担招标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7、现场考察(服务需求)联系人:张老师,50800300*358。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李时珍路288号201室鲁老师,50800300*181。
特此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