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上海服务站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针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上海服务站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对本项目感兴趣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报价和实施整体方案。

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上海服务站功能提升建设,详见附件URS

2、报价范围:不高于98万。

3、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内交付。

4、采购政策符合性要求:本项采购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

5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87日上午1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且能提供上海本地化服务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认真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项目要求等,并按照要求提供定制服务一旦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需按照URS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工费及其他相关维护等。完成项目过程所需的材料、工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且包括在报价内

3、招标人在URS中提出的标准以及参照技术参数仅起说明作用,没有任何限制性和排他性投标人在不影响交付服务的前提下,可选用其他替代标准技术参数

4、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明细表服务方案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须编制目录和页码,采用A4纸单面打印、胶钉。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以及“开标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在密封处盖公章。

5、投标人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投标服务的参数等相关信息,因上述信息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承担招标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7、现场考察(服务需求)联系人:老师,50800300*358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李时珍路288号201室老师,50800300*181

特此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2023727

【服务需求说明书】.docx